國際機場值機加強對鋰電池運輸提示
民航資源網2012年2月24日消息:如今電子科技不斷發展,鋰離子電池在人(ren)們的生活中隨處可見,然(ran)而(er),在您乘(cheng)坐(zuo)飛機(ji)(ji)辦(ban)理(li)行李托運(yun)手續時,工作(zuo)人(ren)員定會向您詢(xun)問行李中有無鋰電池(chi),因為(wei)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在擁擠(ji)的貨艙鋰電池(chi)容易受到擠(ji)壓或(huo)者碰撞,鋰電池(chi)在高空環境下(xia)遇(yu)熱后很容易引起自燃,所以中國民用航空局規(gui)定鋰電池(chi)不能作(zuo)為(wei)行李托運(yun),旅客須隨身攜帶乘(cheng)機(ji)(ji)。
關于鋰電池安全運輸提示(shi):
1:可以作為手提行李攜帶含(han)不超(chao)過100Wh(瓦特小時)鋰電池(chi)的(de)筆記本電腦、手機(ji)、照相機(ji)、手表等個人自用便(bian)攜式(shi)電子(zi)設備及備用電池(chi)登機(ji)。
2:經(jing)航空公司批準,可(ke)以攜(xie)帶含(han)超(chao)過100Wh但(dan)不超(chao)過160Wh鋰電(dian)池(chi)的電(dian)子(zi)設備(bei)登機(ji)。每位(wei)旅客攜(xie)帶此類(lei)備(bei)用電(dian)池(chi)不能超(chao)過兩個(ge),且不能托(tuo)運。
3:禁止攜帶或托運超過160Wh的大型鋰電池或電子設備。
4:備(bei)用電池(chi)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duan)路(lu)。
為(wei)了(le)不(bu)耽誤您(nin)的行程,在辦理乘機手續前,請(qing)提前檢(jian)查電(dian)子設備中的鋰(li)電(dian)池(chi)的容量(liang)是否符(fu)合相(xiang)關規(gui)定(ding),并取(qu)出(chu)隨身攜帶乘機。伴隨著本次值(zhi)機員加強對(dui)鋰(li)電(dian)池(chi)的提示,旅客托運的行李(li)通(tong)過安(an)全(quan)檢(jian)查時,因(yin)為(wei)鋰(li)電(dian)池(chi)原因(yin)再次請(qing)旅客開包(bao)的情況明顯減少,成效顯著。
另附:“鋰含量(liang)”的計算方式
以(yi)0.3乘以(yi)額定(ding)(ding)容量(liang)的安培小(xiao)時,例(li)如鋰(li)電池額定(ding)(ding)容量(liang)是800毫安小(xiao)時,其計算方式為:0.3*0.8=24克。
鋰電池(chi)的額定功率(lv)計算(suan)方(fang)式(shi):
電池電壓為2.4伏特,額定容量為5000毫安,其計(ji)算(suan)方式為:2.4*5=12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