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出廠須配充電器并提供使用說明
據(ju)《城市導(dao)報》 近(jin)日,從(cong)有關部(bu)門傳出信息(xi),自(zi)11月1日起,電(dian)(dian)動(dong)自(zi)行車(che)的(de)充(chong)(chong)電(dian)(dian)器(qi)(qi)質量不(bu)合格將不(bu)得入滬銷售(shou)。上(shang)海市公安局車(che)輛管(guan)理所(suo)、上(shang)海市自(zi)行車(che)行業協會(hui)日前公布了“電(dian)(dian)動(dong)自(zi)行車(che)充(chong)(chong)電(dian)(dian)器(qi)(qi)檢測、評審的(de)有關規定(ding)”,明(ming)確對充(chong)(chong)電(dian)(dian)器(qi)(qi)質量管(guan)理的(de)具體(ti)措施,并(bing)規定(ding)企業在整車(che)說明(ming)書(shu)中(zhong)須專門針(zhen)對充(chong)(chong)電(dian)(dian)器(qi)(qi)的(de)使(shi)用增加提示(shi)、警示(shi)內容。
據上海市消(xiao)防總隊統計,從2009年至(zhi)今,因電動自行(xing)車(che)充(chong)電發生火(huo)災(zai)事故(gu)共184起,其中(zhong)80%由充(chong)電器故(gu)障引起,共造成死10人、傷8人、物損(sun)700萬(wan)元的損(sun)失。
電動車充電易起火的“元兇”是充電器質量問題。質量合格的電動車充電器,不僅要包括變壓、穩壓、濾波、過載保護、過充保護、漏電短路保護等功能模塊,其殼體材質也必須阻燃。目前施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并沒有對充電設備提出詳細的技術規定。有的廠家為了壓縮成本,在制作上能省則省,導致劣質產品流入市場。專家透露,不少充電引發的火災與消費者的使用習慣也有關。比如,在不充電的情況下,長時間將充電器空載連接在交流電源上;習慣將充電器放在鞍座內充電;不看電池類型和適用電壓,將不匹配的電池與充電器混用等。新出臺的“規定”要求,企業在整車說明書中須專門針對充電器的使用增(zeng)加提(ti)示、警示內容。如果消費者沒有得到充(chong)電(dian)器相關說明和《使用須知》,需向企業申(shen)領,否則電(dian)動(dong)自行車(che)無法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