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和中國都在開發自己的電動車充電器
“CHAdeMo協議會”近日在東京召開大會,旨在普及日本電動車充電器規(gui)格(ge)。協(xie)議會會長、日產(chan)汽(qi)車公司(si)首席運(yun)營(ying)官(guan)志賀俊(jun)之在(zai)會上透露(lu),歐美和中國均在(zai)開發(fa)自己的(de)電動車充(chong)電器(qi),有關統一(yi)規(gui)格(ge)的(de)談判(pan)陷入了僵局。隨著中國在(zai)電動車方面的(de)研發(fa),并且(qie)加入競爭(zheng),國際(ji)規(gui)格(ge)的(de)主(zhu)導權爭(zheng)奪戰(zhan)可(ke)能變得更加復雜。
日本研發的“CHAdeMo”規(gui)格(ge)已投入實際應用,德國和美國的廠商則提出(chu)(chu)了采(cai)用不同充電(dian)方式(shi)和插(cha)頭的“聯(lian)合充電(dian)系統(CombinedCharging System)”,并計(ji)劃將(jiang)來推出(chu)(chu)產品。據稱,中(zhong)國的充電(dian)方式(shi)與“CHAdeMo”存在(zai)相似,但并不具有兼容性(xing)。
采(cai)用(yong)“CHAdeMo”規格的(de)充電(dian)器在全球約設置了1000臺,可(ke)(ke)以(yi)為(wei)日(ri)產電(dian)動車品牌“聆風(LEAF)”以(yi)及三菱電(dian)動車“i-MiEV”充電(dian)。由于歐(ou)美和中國均在研發自己的(de)規格,將來可(ke)(ke)能成(cheng)為(wei)“CHAdeMo”的(de)強(qiang)大競爭對手。
志賀強調:“對普(pu)及電(dian)動車而言,不受國(guo)家和廠商限制的兼容性非常(chang)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