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和中國都在開發自己的電動車充電器
“CHAdeMo協議會”近日在東京召開大會,旨在普及日本電動車充電器規(gui)格(ge)。協(xie)議會(hui)會(hui)長、日產(chan)汽車公司首席運營官(guan)志(zhi)賀俊之在(zai)(zai)會(hui)上透露(lu),歐美和(he)中國均在(zai)(zai)開發自己的電動車充電器,有(you)關統(tong)一規(gui)格(ge)的談判(pan)陷入(ru)了僵局。隨著(zhu)中國在(zai)(zai)電動車方面的研發,并且加入(ru)競(jing)爭,國際規(gui)格(ge)的主導權(quan)爭奪(duo)戰可能(neng)變得更(geng)加復雜。
日本研發的(de)“CHAdeMo”規格已投入實際應用,德國(guo)和(he)美國(guo)的(de)廠商則提出了采用不同充(chong)電(dian)方式(shi)和(he)插頭的(de)“聯合充(chong)電(dian)系統(tong)(CombinedCharging System)”,并(bing)計劃將來推出產品。據稱(cheng),中(zhong)國(guo)的(de)充(chong)電(dian)方式(shi)與(yu)“CHAdeMo”存在相似,但并(bing)不具有兼容性。
采用“CHAdeMo”規(gui)(gui)格(ge)的(de)充電器(qi)在全球約(yue)設置了1000臺,可(ke)以為(wei)日產電動車品牌(pai)“聆風(LEAF)”以及三菱(ling)電動車“i-MiEV”充電。由于(yu)歐美和中(zhong)國均在研發自己(ji)的(de)規(gui)(gui)格(ge),將來可(ke)能成為(wei)“CHAdeMo”的(de)強大競爭對(dui)手。
志(zhi)賀強調(diao):“對普及電動車而(er)言,不受國家和廠商限制(zhi)的兼(jian)容性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