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推行手機充電器生產標準
我國(guo)(guo)有7億手(shou)機(ji)用戶,手(shou)機(ji)電(dian)池(chi)、充電(dian)器(qi)數量(liang)大(da)得驚人。全國(guo)(guo)人大(da)代表、河南羚銳(rui)制藥(yao)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熊維政說,由于(yu)每一種(zhong)手(shou)機(ji)都(dou)有特(te)定(ding)的充電(dian)器(qi)和電(dian)池(chi)與(yu)之匹(pi)配。一部手(shou)機(ji)被淘汰后,包括充電(dian)器(qi)、電(dian)池(chi)在內的所(suo)有配件就(jiu)會被“判死刑”,這在浪費國(guo)(guo)家資源的同時(shi)也給(gei)環境(jing)造成了極(ji)大(da)的破(po)壞。
熊維政建議,盡快建立手機充電器及手機電池強制性的統一生產標準,在節省相關資源的同時也方便廣大手機用戶,維護國家及群眾的利益。建立完備的廢舊手機電池和其他電子產品的回收體系,強制規定制造商的義務,即誰生產誰回收。出臺相關政策調動企業回收的積極性,支持電子廢棄物加工處理企業采用先進的工藝設備為電子廢棄物作無害化處理。明確手機使用者有主動交回廢舊手機電池的義務,允許消費者免費送還廢舊電子產品,郵寄費用從國家產業專項財政補貼中支付。培養公民對手機電池、手機充電器、手機等(deng)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意識(shi)。
對(dui)不履行(xing)回收廢舊手機電(dian)池(chi)等電(dian)子產品義務的(de)廠商(shang)和隨意丟(diu)棄(qi)手機電(dian)池(chi)的(de)個人,工信部門和環保部門應(ying)予以(yi)適當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