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推行手機充電器生產標準
我國有(you)7億手(shou)(shou)機用戶(hu),手(shou)(shou)機電(dian)(dian)(dian)池(chi)(chi)、充電(dian)(dian)(dian)器數量大得(de)驚人。全國人大代(dai)表(biao)、河南羚(ling)銳(rui)制藥股份有(you)限公司(si)董事長熊維(wei)政說,由于每一種手(shou)(shou)機都有(you)特定(ding)的(de)充電(dian)(dian)(dian)器和(he)電(dian)(dian)(dian)池(chi)(chi)與之匹(pi)配(pei)。一部手(shou)(shou)機被(bei)淘汰(tai)后(hou),包(bao)括充電(dian)(dian)(dian)器、電(dian)(dian)(dian)池(chi)(chi)在內的(de)所有(you)配(pei)件(jian)就會被(bei)“判(pan)死刑”,這在浪費國家資源的(de)同時(shi)也給環境(jing)造成了極大的(de)破壞。
熊維政建議,盡快建立手機充電器及手機電池強制性的統一生產標準,在節省相關資源的同時也方便廣大手機用戶,維護國家及群眾的利益。建立完備的廢舊手機電池和其他電子產品的回收體系,強制規定制造商的義務,即誰生產誰回收。出臺相關政策調動企業回收的積極性,支持電子廢棄物加工處理企業采用先進的工藝設備為電子廢棄物作無害化處理。明確手機使用者有主動交回廢舊手機電池的義務,允許消費者免費送還廢舊電子產品,郵寄費用從國家產業專項財政補貼中支付。培養公民對手機電池、手機充電器、手機(ji)等(deng)廢舊電子產品的(de)回收意識。
對不履(lv)行(xing)回收(shou)廢(fei)舊手機電池(chi)等電子產品(pin)義務的(de)廠商和隨意丟棄手機電池(chi)的(de)個人,工信部(bu)門(men)和環保部(bu)門(men)應予以適(shi)當(dang)處(chu)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