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推行手機充電器生產標準
我國有(you)7億手(shou)機用戶,手(shou)機電(dian)池、充電(dian)器(qi)數量大(da)得驚人(ren)。全國人(ren)大(da)代表、河南羚銳制藥股份有(you)限公司董事長熊維政(zheng)說,由(you)于每一種(zhong)手(shou)機都(dou)有(you)特定的(de)充電(dian)器(qi)和(he)電(dian)池與之匹配。一部手(shou)機被淘汰后,包括(kuo)充電(dian)器(qi)、電(dian)池在(zai)內的(de)所有(you)配件就(jiu)會(hui)被“判(pan)死刑(xing)”,這在(zai)浪費國家資(zi)源的(de)同時也給(gei)環境造成了(le)極(ji)大(da)的(de)破壞。
熊維政建議,盡快建立手機充電器及手機電池強制性的統一生產標準,在節省相關資源的同時也方便廣大手機用戶,維護國家及群眾的利益。建立完備的廢舊手機電池和其他電子產品的回收體系,強制規定制造商的義務,即誰生產誰回收。出臺相關政策調動企業回收的積極性,支持電子廢棄物加工處理企業采用先進的工藝設備為電子廢棄物作無害化處理。明確手機使用者有主動交回廢舊手機電池的義務,允許消費者免費送還廢舊電子產品,郵寄費用從國家產業專項財政補貼中支付。培養公民對手機電池、手機充電器、手機等(deng)廢舊(jiu)電子(zi)產品的回收意識。
對不履(lv)行回收廢舊手(shou)機(ji)電池等電子產(chan)品義務的廠商(shang)和隨意(yi)丟(diu)棄手(shou)機(ji)電池的個人(ren),工信部(bu)門(men)和環保部(bu)門(men)應(ying)予以適(shi)當處(chu)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