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產品出口受到嚴重威脅 改革提出新要求
歐盟兩“指令”是統一歐盟內部各成員國關于處理報廢電子電器設備和使用含有有害物質的電子電器設備的相關法規、政策及措施,也是對進口設備的一項技術壁壘,將嚴重影響我國電子電器產品的出口。從另一方面來看,兩“指令”的實施,也將促進我國電子電器工業的技術進步,改進電子電器產品的技術構成,調整產品結構。
電子電器產品出口受到嚴重威脅
歐盟兩“指令”所涉及的產品十分廣泛。電子產品中包括了電視機、錄像機、收音機、個人電腦、傳真機等信息技術和通信設備,以及通過電訊以外的發送聲音和圖像技術的錄制和復制設備等;機械產品中包括了多種電器產品,這些產品多數是我國出口的主導產品。
歐盟是我國機電產品出口的重要市場之一,2002 年我國機電產品出口歐盟269.7億美元,占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17.2%;2003年上半年機電產品出口歐盟181.8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 59.1%,占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18.9%。歐盟采取的這一新措施必將對我國出口產品形成貿易壁壘,產生嚴重負面影響。而且歐盟的這一行動,很可能被美國、日本等其他主要貿易伙伴所借鑒,采取類似措施,這將對機電產品生產更為嚴重的影響。因此,我們要十分重視這個問題,積極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對電器基礎件和基礎材料提出新要求
據業內人士介紹,歐盟禁用的六種有害物質,涉及到很多產品。從生產鏈角度分析,這十類電子電器產品的技術構成。離不開電器基礎件和基礎材料,它涉及到低壓電器、電器附件、絕緣材料、電工合金、中小電動機、電控伺服、電線電纜、電動工具、電焊機、充電器、電池充電器、電動自行車、變壓器、繼電保護、防爆電器、熱收縮材料等20 多個小行業,影響是很大的。例如,我國電觸頭材料中的銀氧化鎘(鎘已被歐盟規定為禁用的六種有害物質之一),已被廣泛使用于交流接觸器、直流接觸器、空氣斷路器、限流及漏電開關、框架式斷路器、繼電器、按鈕開關及家用電器等方面。在民用耗電設備中,幾乎都有被歐盟禁止的有害物質。據有關資料介紹,銀氧化鎘最好的替代物是銀氧化錫,在這項技術上最先突破又最為成熟的是德國Degussa公司。目前在我國能解決這項技術問題的,只有一兩個科研單位,產量也很少。因此,歐盟這些措施也將促進我國調整相關產業的發展,特別將更大地促進電器基礎件和基礎材料的技術進步,加快開發研究的進度,改進產品的技術構成,調整產品結構。
積極應對壁壘的幾點對策和建議
由相關部門牽頭,積極搞好調查和評估。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抓緊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研究分析我國出口歐盟機電產品的情況,進一步弄清兩“指令”的產品范圍(應要求歐盟提供國際通用的進出口商品關稅稅則號)。首先對出口量大的產品,組織有關單位(如國家商檢實驗室、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等)檢測分析上述出口產品中含有六種有害物質的情況,對影響作出評估,并研究采取相應措施。
緊急啟動戰略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替代上述有害物質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新產品開發計劃,特別是重視電器基礎件和基礎材料的研制開發,重點包括絕緣材料、電工合金、電線電纜、蓄電池和其他電池等。組織重點攻關,并給予政策優惠和資金資助(這種資助WTO規則是允許的),加快發展。
首先,要分析上述設備和材料、組件中是否含有以上有害物質,屬于外購配套件的要提請有關制造廠、供應商進行分析、評估并采取措施;屬于加工貿易進料或來料加工出口的,要提請合作方研究采取措施。
其次,含有上述有害物質產品的制造企業,要組織有關產品設計單位研究,尋找替代品,修改產品技術標準。尤其是電器產品,涉及范圍很廣,必須從基礎件和基礎材料抓起,通過自行研制或與外商合資合作,引進技術,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有所創新。蓄電池和電動工具是電器工業中兩個出口大戶,尤其是鉛酸蓄電池、鎳鎘蓄電池和部分電動工具產品(塑料機殼中含有鎘,印刷線路板中含有少量鉛)需要盡快動手加強科研投入,尋找替代物,開發新產品,并修訂產品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早日實施。如果某些有害物一時還找不到替代物,可據實向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與歐盟再行磋商。
對歐盟兩“指令”的不合理部分,要提出意見。如回收費用不應由生產者負擔,回收應該社會化;回收率過高,尤其對發展中國家要求應有所區別;還有再利用、再循環問題等。建議我國政府有關部門與歐盟進行磋商,尋求解決方案。必要時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裁決。
制(zhi)定(ding)相(xiang)(xiang)應(ying)的(de)國(guo)家(jia)法(fa)規(gui)(gui)。為(wei)了保護(hu)(hu)我(wo)(wo)國(guo)環(huan)境,保護(hu)(hu)人民(min)健康(kang)和安(an)全,保護(hu)(hu)機電工業(ye)的(de)發(fa)展,應(ying)該(gai)根據我(wo)(wo)國(guo)經濟(ji)發(fa)展水平(ping)和產品技術(shu)水平(ping),參照歐盟的(de)做法(fa),制(zhi)定(ding)適合(he)我(wo)(wo)國(guo)實(shi)(shi)際情(qing)(qing)況(kuang)的(de)環(huan)境保護(hu)(hu)相(xiang)(xiang)應(ying)法(fa)規(gui)(gui),并制(zhi)定(ding)規(gui)(gui)劃(hua),逐(zhu)步實(shi)(shi)施。同時要重(zhong)視收集研究其他國(guo)家(jia)與(yu)此有關的(de)情(qing)(qing)況(kuang),了解歐盟成員國(guo)實(shi)(shi)行(xing)兩“指令”以及采用替代物的(de)情(qing)(qing)況(kuang),建立信(xin)息平(ping)臺,研究制(zhi)定(ding)與(yu)引(yin)相(xiang)(xiang)適應(ying)的(de)有關產品的(de)國(guo)家(jia)技術(shu)標準和合(he)格評定(ding)程序(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