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和充電器分開銷售遇挑戰
據工信部負責手機入網檢測的泰爾實驗室介紹,自本月1日起,新送檢的手機不再需要同時送檢手機充電器。此消息一出,如同蝴蝶扇動了翅膀,引發了無盡聯想。有分析稱,此舉意味著充電器將不再作為手機出售時的必備配件,新規定是工信部推廣手機與充電器分開銷售的前奏。
然而,記者在近日的采訪中發現,商家對于手機與充電器分開銷售的反應遠沒有討論中熱烈,消費者也是冷眼旁觀,分售之路目前還只停留在“輿論的狂歡”,充電器標準統一仍然路漫漫。
銷售現狀:一個蘿卜一個坑
我國的手機市場十分巨大。據統計,今年1~10月,我國移動電話用戶累計凈增10498.9萬戶,達到96399.1萬戶。由于每款手機至少配備一個充電器,所以我國手機充電器的市場規模可想而知。
工信部泰爾實驗室主任何桂立表示,在“買手機標配充電器”的市場環境下,我國每年會有1億個左右的充電器被廢棄不用,資源浪費嚴重。不僅如此,手機充電器中含有鉛、汞、鎘、六價鉻等重金屬物質和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劑等6種有毒有害物質,如果處理不當對環境的污染將十分驚人。
記者走訪手機市場發現,市面上大多數國產品牌手機都采用了3段式的手機充電(dian)器,既充電器分為USB母座和充電線兩部分,與手機相連一共產生3個接口。其中電源與USB母座之間的接口、USB母座與充電線之間的接口已經統一,而至于充電線與手機連接的端口,不同廠商之間的差別卻仍然很大。
據北京海淀區四道口金五星百貨市場內的一家手機維修店老板介紹,目前手機與充電線連接的端口形制包括:大圓口、小圓口、Mini-USB、Micro-USB、7針端口、15針端口……有數十種之多。而一些國外品牌以及水貨手機甚至仍然采用一體式充電器,許多歐版、港版手機充電配置更是“因機而異”。
記者在淘寶商城上看到的一款HTCmagic型號水貨手機,其充電器就為一體式,充電器與手機的接口為梯形槽;而在智能手機領域受到追捧的蘋果手機,目前仍在使用其獨有的Dock接口技術。由此看來,更換手機必須更換充電器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各個手機品牌之間出于多方面的考慮依然采取“一機一充”式的產品設計,即便是同品牌不同型號的手機之間也很難兼容充電器,手機與充電器仍然是“一個蘿卜一個坑”。
市場調查:剃頭挑子一頭熱
據了解,當前所規定的手機銷售時所搭配的配件主要包括充電器、充電線、耳機、數據線等。針對手機與充電器將分開銷售的傳言,記者采訪了國美電器北太平莊店手機專區的一位銷售經理。他表示,目前未接到上級公司關于手機與充電器分開銷售的任何通知。該經理表示,手機與充電器分開銷售并不現實,除去目前手機端接口尚不統一,商家的利益也是其中待解的一大難題。該銷售經理告訴記者,手機配件的利潤十分驚人,甚至已經超過了手機,成為新的盈利點。
記者從諾基亞手機專賣店了解到,一個諾基亞原裝AC-8C原裝柱形充電器售價為118元,而在有的水貨市場,同類產品最低只要8元,二者相差十幾倍。如果停止手機充電器與手機的捆綁銷售,很多用戶將會毫不猶豫地拒絕購買手機廠家的原裝充電器,廠商在充電器方面的巨額利潤也會拱手讓人。由此看來,手機廠商或許會對手機與充電器分開銷售的提議并不“感冒”。
隨后,記者又在手機賣場隨機采訪了前來購機的顧客,很多消費者表示并不知道手機將與充電器等配件分開銷售的消息。當記者向顧客說起該消息時,一名顧客表示:“我想這個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如此一來可以減少成本,杜絕資源浪費。”不過這位顧客同樣表達了自己的憂慮。他說,現在買手機所送的充電器在質量上是有保證的,肯定是原廠原配,不會有假,但是如果以后充電器單獨銷售,一些商家可能會以次充好,反而不如和手機捆綁在一起讓人放心。
廠商和消費者的態度,著實給備受熱議的“分售”預期潑了一盆冷水,不過消費者的疑慮確實值得深思,一項政策的出臺豈能“剃頭挑子一頭熱”。
標準統一:路漫漫其修遠兮
據北京3G產業聯盟秘書長項立剛介紹,早在2006年原信息產業部就頒布實施了國內第一個手機充電器行業標準《移動通信手持機充電器及接口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YD/T1591-2006通信行業標準,要求從2007年6月14日起,強制執行手機充電器及接口統一技術標準,也就是目前大部分廠家通用的Mini-USB接口。
2010年年初,工業和信息化部又發布了YD/T
1591-2009《移動通信終端電源適配器及充電/數據接口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對2006年發布的手機充電器統一標準進行了修訂,將手機與充電器的連接變成3段式結構,規定手機側使用圓柱形、Mini-USB、Micro-USB3種接口,實現同一充電器可對不同品牌型號的手機進行充電。2009年國際電信聯盟也批準了統一手機充電器標準。這些都為一款充電器服務各種手機做好了前奏。
何桂立表示,手機充電器不再入網監測,為下一步在市場實施手機與充電器分開銷售打下了基礎,但是相關主管部門何時出臺具體指導政策目前尚不清楚。由此可見,手機充電器不再入網監測并不能與充電器與手機的分離銷售劃等號,這中間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江西科技師范學院通電學院副院長殷志堅表示,生產廠商不配合,標準統(tong)一的技術(shu)問題(ti),還有國內市(shi)場山寨(zhai)手機泛(fan)濫(lan),將會讓(rang)手機與充電器的分(fen)離銷售之路困難重重,工信部應借(jie)助新(xin)規(gui)出臺之際,加大市(shi)場監管力度,利益(yi)各方也應當(dang)遵守規(gui)定,促成(cheng)(cheng)這樁(zhuang)綠(lv)色新(xin)政早日(ri)取得成(cheng)(cheng)效。